成功的起点
法国科学家曾做过一个著名的“毛毛虫”实验。
这种毛毛虫有一种“跟随者”的习性,总是盲目地跟随着前面的毛毛虫走。科学家把若干个毛毛虫放在一个花盆的边缘上,首尾相连,围成一个圈,并在花盆周围不到6寸的地方(撒 洒)上一些毛毛虫爱吃的松叶。毛毛虫开始一个跟着一个,绕着花盆一圈一圈地走。一分钟过去了,小时过去了,一天过去了,又一天过去了,毛毛虫还是夜以继日地团团转(zhuǎn zhuàn)。一连七天七夜,它们饥渴难忍,终于精疲力竭,相继而亡。
科学家总结实验时,在实验笔记上写下了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在那么多毛毛虫当中,其实只要有一只稍与众不同,去走另外一条路,不就会避免死亡的命运(? 。)
在西撒哈拉沙漠中有一个小村庄比塞尔,它靠在一块1.5平方公里的绿洲旁,从这里走出沙漠一般需要三昼夜的时间。然而,在肯·莱文发现它之前,这里的人们没有一个走出过沙漠。他们(虽然 不是)不想离开那儿,(但是 而是)尝试了多次都失败了。肯·莱文对此表示难以置信,于是他亲自做了个实验。他从比塞尔向北走,结果三天半就走了出来。这使得比塞尔人惊悟:原来他们中根本没有人向北走过,每一个试图走出沙漠的人都是沿着他前面那个人走过的路线走的,从来没有人想过另辟蹊径。
如今的比塞尔已经成了一个旅游胜地。每一个到过比塞尔的人都会发现一座纪念碑——新生活是从选定方向开始的。
生活中,我们太习(贯 惯)于走别人走过的路,偏执地认为走大多数人走过的路不会错。但是,我们不会想到,当我们这么想的时候忽略(lüè nüè)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往往更容易成功。人能走多远首先取决于你站在哪儿,更重要的是选准方向持久稳健地走下去。
1.用“\”画去短文括号里不正确的字、拼音和标点。乡村的孩子从小就知道母亲怀胎九个月才生下婴儿。“为什么是九个月呢?”我绞尽脑汁思考这个问题的答案。想啊想啊,嘿!终于想出了眉目:“哈!这就跟画地图差不多。地上的距离很远很远,在地图上画出来只不过几厘米。人是由细胞构成的……从细胞变成小鱼,经过了很长时间。现在,这一段时间就折合成一个月。从小鱼变成青蛙又得经过很长时间,又折合成一个月。这样推算下来,到变化成人,正好是九个月。”我的发现竟是如此简单明了,我为此感到格外高兴。我想,大概还没有人发现这个道理。
又过了三四年,我上了六年级。老师开始给我们上生物课。有一次,年轻的女教师板着面孔本正经讲人的起源,讲人的发育和进化。这时候,我清清楚楚听见老师说,有的科学家认为,母腹中的胎儿再现了从简单生命进化成人的过程。当时教室里安静得出奇,大家都默不作声。我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发现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音。老师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费奥多罗夫!……你笑什么?再笑就从教室里出去!”
“奥尔加·伊万诺夫娜,我……我想起了自己的发现……”
教室里一阵笑声。奥尔加·伊万诺夫娜气得脸色苍白,大步朝我走来。
“费奥多罗夫!……你立刻从教室里出去!……”
我的脸由于困窘和羞愧一下子涨得通红。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老师误解了我的笑声,以为我的笑不怀好意。幸亏她没有容我解释,不然的话,同学们听见我说自己三年前就发现了“进化论”,还不笑塌房顶!不过,被轰出教室,站在外面,我倒想出了一条自我安慰的理由,我明白了……世界上的重大发现,有时还会给人带来被驱逐和被迫害的风险。
1.在文中找出下列词语的近义词。绿手指
美国一小镇,有位老奶奶,长着“绿手指”。千万别以为她是个妖怪或有什么特异,这是当地人对好园丁的称赞。
一天,老奶奶在报上看到一条消息,园艺所重金悬赏纯白金盏花。老奶奶想:金盏花,除了金色的,就是棕色的,白色的,不可思议。不过,我为什么不试试呢?她把自己的想法对儿女们讲了,遭到一(至 致)的反对。大家说:“你根本不懂种子遗传学说,专家都不能完成的事,你这么大的年纪,怎么可能完成呢?”
老奶奶决心一个人去干。她(撤 撒)下了金盏花的种子,精心侍弄。金盏花开了,全是橘黄的。老奶奶在中间挑了一朵颜色最淡的花,任其自然枯萎,把种子(收集 搜集)起来,第二年把它们栽种下去。然后,再从花朵中挑选颜色浅的种子栽种……就这样,年复一年,春种秋收,循环往复,老奶奶从不沮丧从不怀疑,满怀信心地栽种着金盏花……
20年过去了。有一天早晨,她来到花园,看到一朵金盏花,开得特别灿烂。它不是近乎白色,而是像雪一样的白!
秋天,她把100粒种子寄给了20年前悬赏的那家园艺所。她不知道那则启事是否还有效,也不知道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是否早就有人(培育 培养)出了纯白的金盏花。
等待的日子长达一年,因为人们要验证那些种子。终于,园艺所所长打电话告诉老奶奶,他们看到了她的种子开出的花。它是雪白的!因为时隔久远,资金不能兑现,问她有没有别的要求。老奶奶对着听筒小声说:“只想问一问,你们可还要黑色的金盏花?我能种出来……”
黑色的金盏花至今没有开放,因为老奶奶去世了。
但愿你我也能长出新的“绿手指”!
1.圈出括号里正确的字词。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他的姿态可不如其他三指窈窕,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线条。他的工作虽不如大拇指吃力,却比大拇指复杂。拿笔的时候,全靠他推动笔杆;遇到危险的事,都要他去试探或冒险;秽物、毒物、烈物,他接触的机会最多;刀伤、烫伤、轧伤、咬伤,他消受的机会最多。他具有大拇指所没有的“机敏”,打电话、扳枪机必须请他,打算盘、拧螺丝、解纽扣等,虽有大拇指相助,终是要他主干的。
五指中地位最优、相貌最堂皇的,无如中指。他居于中央,左右都有屏障。他个子最高,无名指、食指贴身左右,像关公左右的关平、周仓,左膀右臂,片刻不离。他永远不受外物冲撞,所以曲线优美,处处显示着养尊处优的幸福。每逢做事,名义上他是参加的,实际并不出力。他因为身体最长,取物时,往往最先碰到物好像取得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其实,他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和食指去出力,他只是在旁略为扶衬而已。
1.食指的姿态特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