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相如知道秦王丝毫没有拿城换璧的诚意,( )回到客舍,( )叫手下人化了装,带着和氏璧抄小路先回赵国去了。到了举行典礼那一天,蔺相如进宫见了秦王,大大方方地说:“和氏璧已经送回赵国了。您如果有诚意的话,先把十五座城交给我国,我国马上派人把璧送来,决不失信。不然,您杀了我也没有用,天下的人都知道秦国是从来不讲信用的!”秦王没有办法,只得客客气气地把蔺相如送回赵国。
1.在文段括号里填上恰当的汉字。所填汉字表明蔺相如 。蔺相如到了秦国,进宫见了秦王,献上和氏璧。秦王双手捧住璧,一边看一边称赞,绝口不提十五座城的事。蔺相如看这情形。知道秦王没有拿城换璧的诚意,就上前一步,说:“这块璧有点儿小毛病,让我指给您看。“秦王听他这么一说,就把和氏壁交给蔺相如。蔺相如捧着璧,往后退了几步,靠着柱子站定。他怒发冲冠,说:“我看您并不想交付十五压城。现在璧在我手里,您要是强逼我,我的脑袋就和璧一起撞碎在这柱子上!“说着,他举起和氏璧就要向柱子上撞。秦王怕他真的把璧撞碎了,连忙说一切都好商量·就叫人拿出地图,把允诺划归赵国的十五座城指给他看。蔺相如说和氏璧是无价之宝,要举行个隆重的典礼,他才能交出来。秦王只好跟他约定了举行典礼的日期。
1.文中说“蔺相如看这情形”,“这情形”指的是什么?A.一 | B. |
C. | D. |
歧路亡羊
战国时期,有位著名的思想家,名叫杨朱。有一天,杨朱的邻居跑丢了一只羊,于是全家出动寻找,又来请杨朱的僮仆帮助追寻。杨朱问道:“仅仅是丢了一只羊,为什么需要这么多人去找?”
邻居说:“村外的岔路太多了,所以人去少了不行。”于是杨朱就让僮仆和邻居一起去找羊。
过了半天,找羊的人陆续都回来了。杨朱问邻居:“羊找到了吗?”
邻居垂头丧气地说:“跑丢了,没有找到。”
杨朱又问:“怎么会找不着呢?”
邻居回答:“岔道太多了,岔路之中又有岔路,谁知道跑到哪条路上去了呢?所以找不着了。”
“哦,是这样……”杨朱深思好久,整天没有笑容。他的学生见他这样,感到很奇怪,不解地问:“丢了一只羊,并不是一件大事,况且羊又不是老师您的,您为什么这样闷闷不乐呢?”
杨朱回答说:“我并不是为一只羊而闷闷不乐,而是由这件事联想到我们学习和研究学问的事。如果我们在学习方面,东抓一把,西抓一把,不能专心一致,也会像在岔路上找羊一样,结果一无所获。”
1.“歧路”指现在,你一定会认为流星体是人们所能见到的速度最快的物体。不过,还有比流星体运动速度快得多的东西,而且它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按下手电筒的开关,立刻会出现一束光柱。光的速度是惊人的,大约是30万千米每秒,比流星体的速度要快几千倍!如果按照光速运动,我们一秒钟就可以沿着地球赤道转约7圈多,令人难以置信!
1.从文中找出下列词语的反义词。A.咏叹 | B.慨叹 | C.惊叹 |
将相和(节选)
有一天,蔺相如坐车出去,远远看见廉颇骑着高头大马过来了,他赶紧叫车夫把车往回赶。蔺相如手下的人可看不顺眼了,他们说,蔺相如见了廉颇像老鼠见了猫似的,为什么要怕他呢?蔺相如对他们说:“诸位请想一想,廉将军和秦王比,谁厉害?”他们说:“当然秦王厉害!”蔺相如说:“秦王我都不怕,还会怕廉将军吗?大家知道,秦王不敢进攻我们赵国,就因为武有廉颇,文有蔺相如。如果我们俩闹不和,就会削弱赵国的力量,秦国必然乘机来打我们。我所以避着廉将军,为的是我们赵国啊!”
蔺相如的话传到了廉颇的耳朵里。廉颇静下心来想了想,觉得自己为了争一口气,就不顾国家利益,真不应该。于是,他脱下战袍,背上缚着荆条,到蔺相如门上请罪。蔺相如见廉颇来,连忙热情地出来迎接。从此以后,他们俩成了好朋友,同心协力保卫赵国。
1.《将相和》是根据司马迁的《小时候,一家人团团围坐,长方形的餐桌旁,爸爸总是坐在最远的地方,什么样的好菜佳肴,都搁置在我们兄妹的眼皮底下。
我们吧唧吧唧吃得香甜,从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妥。
直到有一天,哥哥读了大学,他第一次从省外回家,带了爸爸爱喝的铁观音。他沏好茶,一圈圈的烟雾飘向坐在餐桌角落里的爸爸。爸爸欣慰地笑,哥哥说,爸,你坐中间来吧,这会儿就不用体现你的优势了。爸爸依然跟平时一样,叨唠一句:①“爸的胳膊长。”坐在那里不移动。妈妈在一旁看了,推推他:“你这老头子,总是仗势胳膊长咋的?快,往前凑凑!”
从此以后,只要哥哥在家,爸爸也不再争夺,幸福地被他推拥到中间的位置。
等到我也带了男朋友回家,那时又有了小侄儿,爸爸的胳膊变得更长,坐在最远的角落里,任凭谁劝,他也不换地方。有时,妈妈干脆就专门拿个菜碟,各样菜给他夹一些。“独享”的时候,②他时常停下来笑眯眯地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后来,爸爸比妈妈先离休了,他天天上早市采购各样食材,烹调各种美味,把香喷喷的饭菜端上桌来。以神厨自居的爸爸,总是坐在偏席,③看着儿孙们吃得香甜,他花白的眉毛里洋溢着喜悦。④“幸福的人都是胳膊长,爸这辈子都胳膊长哩!”
唉,亲爱的老爸,哪里是您的胳膊长,分明是您和妈妈对我们的爱无边呢!
1.短文近650字,我的阅读时间约A.年少无知,在父母面前无所顾忌; | B.吃饭时感到饭菜不好吃,故意为之。 |
A.作为文章的叙事线索,起到贯穿全文的作用。 |
B.含蓄地表明了对爸爸的感激与敬意。 |
C.文题新颖,耐人寻味,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
D.“幸福的人都是胳膊长”,说明爸爸是个有福气的人。 |
“数”说雷电(节选)
雷电是大自然神秘而壮观的现象之一,很早就被人类观测到并记录下来。《周易》中记录了发生在公元前1078年的一次球形雷,这是世界上最早的雷电记录。我们所说的雷电,( )包括闪电,( )包括雷声。关于雷电的一些数字是非常有趣的。
通常情况下,雷电多是在人们没有防备的一瞬间发生并完成的,难怪古代典籍对雷电有这样的描述:“疾雷不及掩耳,迅电不及暝目。“从当代科学的角度来说,真正称得上“快”的是闪电,而非雷。雷声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大约为340米/秒。闪电的速度则远非这个量级。很多人认为,闪电的速度就是光速,也就是3×108米/秒;但实际上,它的移动速度受到空气电导率等很多因素的影响,与光速有着本质的区别。可以确定的是,闪电的速度远低于光速,同时又远高于雷声的速度,美国能源部给出的闪电速度为1.5×108米/秒,大致为光速的一半。
一提到雷声,人们也许马上就能想到“震耳欲聋”“惊天动地”等词语,雷声是自然界产生的最大的声音之一。
那么,雷声到底有多大呢?雷声最高可以达到120分贝。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当声音达到70分贝时,我们就可以认为它是很吵的,而且开始损害听力神经;而100~120分贝,比一列火车从身边呼啸而过的声音还要大,正常人如果在这样高分贝的空间内待1分钟左右,就会暂时性失聪。所以,用“震耳欲聋”来形容雷声,实不为过。
(选自《百科知识》2014年第23期)
1.下列对雷声的描述正确的一项是( )A.雷声最高可以达到210分贝。 |
B.当声音达到70分贝时,人们可以承受,对身体没有损害。 |
C.正常人可以在100至120分贝的空间内待1分钟,没有任何问题。 |
D.人们通常用“震耳欲聋”来形容雷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