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手指的全体,同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如果能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 |
B.手指的全体,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如果能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 |
C.手指的全体,同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如果能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 |
D.手指的全体,同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如果能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 |
最美的风景
每次登黄山,都会流连忘返。那云海,那劲松,那奇石,那飞瀑,那山花,那流泉,无一不让人魂牵梦绕。
而这次登黄山,使我感慨万千的却是一对雄赳赳的父子。
上山途中,父亲对儿子说:“再苦再累也要自己上,我一定不帮你!”奶声奶气的儿子则挺了挺胸:“再苦再累也不许你帮我——咱们说好的!”
也就是在即将登临天都峰顶的那段最困难的攀登途中,我目睹了这对父子的悲壮。先是儿子摔倒了,父亲伸手要扶他,满头大汗的儿子摆摆手,拒绝了。可毕竟摔得挺重,儿子摇摇晃晃地难站稳。父亲又想伸手扶他,但这一次却毅然地把那只刚要伸出的手收了回来。
我不由得凝神细看:
父亲脸上的汗珠子足有黄豆般大,是因为心疼还是因为焦急,我不知道。
儿子的小嘴坚毅地抿成了一条缝,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自豪,我不知道。
但我一点儿也不再担心,因为我看见了一道风景,一道用父亲的理智与儿子的坚毅画就的最美的风景!
步一个脚印,就这么勇敢坚定地向前走。
终于,他们登上了天都峰!
山很高,白云就在身旁飘,仿佛撕下一片就是擦汗的手绢!
在呼啸的山风中,我为那深刻的父爱肃然起敬。我当然更不会怀疑那个奶声奶气的孩子,他肯定会长成一只真正的鹰……
自然,此时此刻,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让孩子经历磨难的爸爸,才是真正理智的爸爸!
而那种总是把孩子捧在手心里唯恐孩子摔着碰着的爸爸,才是愚蠢的爸爸!
1.父亲大汗淋漓是因为什么?儿子坚毅地抿着嘴是因为什么?
这是春天一个明媚的早晨,树叶上的露珠眨着眼珠,正探头打量这个新鲜的世界。
屋前的空地上,女儿站立着,像一棵小树。黑色的眼睛眨巴着,她伸出手,不时往空中轻轻一拈。阳光镀亮了她仰起的双颊,仿佛有两朵小红云飘到她脸上了。
“孩子,你在做什么?”我走过去。
她向我一摆手,说:“别过来,我在捉阳光哩。”
“捉阳光?”我十分好奇,“阳光捉得住吗?”
“能!”她手指向不远的地方,那里放一个小玻璃瓶,在阳光下闪射着柔和的光芒。
“我捉了半瓶子阳光了!”说话时,女儿的眼神很亮。
我走近一看,早晨的阳光刚好照亮半个瓶子,这就是女儿所捉的半瓶子阳光了。
我走到她身边,问:“你怎么知道你抓住了阳光?”
“知道。风走过来,树叶有声音;阳光走过来,水里有亮亮的波纹。”
我往远处望,前边的一条小河真的泛起明亮的阳光。
“抓到阳光时,手会暖暖的。”女儿边说边把手上的阳光轻轻放进小瓶子里。
我伸出手,手心果然有一点暖意。难道我也抓住了阳光了?我童心大发,兴奋地叫嚷起来:“我也捉住阳光啦——”
女儿慌忙止住我,说:“小声点!你这一吵,会把阳光吓跑的。”
我在屋内埋头工作,突然发现一束阳光正悄悄地向我靠拢。挺直腰,我看见女儿正拿一面小镜子往屋内反射太阳。看见我从书堆中仰头,就冲我摆手,说:“爸爸快看,阳光走到我们屋里来了。”
她的手一颤动,镜子里反射过来的阳光就满屋子游动了。有几缕顽皮的光线跳上我的书桌,倏地钻进我敞开的心里来了,于是我的心也暖了,感觉体内也有一条河流在流动,波光潋滟的。
太阳渐渐落山,阳光暗淡了。女儿守着那个瓶子,看见我走过来,她幽幽地说:“阳光又流走了。”我看到她手上的阳光只有浅浅的一层了。
“爸爸,阳光灭了。”她突然向我喊了一句。
“阳光灭了?”我纠正说,“不是灭了,是太阳落山,阳光暗了。”
“不!阳光是灭了。”女儿很倔强,“阳光是灯。”
天暗了,我拉亮了屋内的灯,突然想起女儿所说的“阳光是灯”的话,觉得这满屋子的灯光也是阳光了。坐在电脑前,我写下了华兹华斯《彩虹》里的一句诗:儿童是成人的父亲。
1.给短文拟写一个恰当的标题,写在文前横线处。我们每个人,都随时随地随身带着十根手指,永不离身。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不同的姿态,各具不同的性格,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大拇指在五指中,形状实在算不上。身材矮而,头大而肥,构造简单,人家有两个关节,他只有一个。但在五指中,却是最肯吃苦的。例如拉胡琴,总由其他四指按弦,却由他相帮扶住琴身;水要喷出来,叫他死力抵住;血要流出来,叫他拼命按住;重东西翻倒去,叫他用劲扳住。讨好生活的事,却轮不上他。例如招呼人,都由其他四指上前点头,他只能呆呆站在一旁。给人搔痒,人舒服后,感谢的是其他四指。
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他的姿态可不如其他三指窈窕,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曲线。他的工作虽不如大拇指吃力,却比大拇指复杂。拿笔的时候,全靠他推动笔杆;遇到危险的事,都要由他去试探或冒险;秽物、毒物、烈物,他接触的机会最多;刀伤、烫伤、轧伤、咬伤,他消受的机会最多。他具有大拇指所没有的“机敏”,打电话、扳枪机必须请他,打算盘、拧螺丝、解纽扣等,虽有在拇指相助,终是以他为主。
五指中地位最优、相貌最堂皇的,无如中指。他居于中央,左右都有屏障,他身高最高,无名指、食指贴身左右,像关公左右的关平、周仓,一文一武,片刻不离。他永远不受外物冲撞,所以曲线优美,处处显示着养尊处优。每逢做事,名义上他是参加的,实际并不出力。他因为身体啊长,取物时,往往最先碰到物,好像取得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其实他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食指去出力,他只是在旁略为扶衬而已。
无名指和小指,体态秀丽,样子可爱,然而,能力薄弱也无过于他们了。无名指本身的用处多用于研脂粉、蘸药末、戴戒指。小指的用处则更渺小,只是掏掏耳朵、抹抹鼻涕而已。他们也有被重用的时候,在丝竹管弦上,他们的能力不让于其他手指。舞蹈演员的手指不是常作兰花状吗?这两根手指正是这朵兰花中最优美的两瓣。除了这等享乐的风光事以外,遇到工作只是其他手指的附庸。
手上的五指,我只觉得姿态与性格,有如上的差异,却无爱憎在其中。手指的全体,同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如果能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
1.联系上下文,理解“养尊处优”的意思。A.冰心 | B.丰子恺 | C.鲁迅 | D.郑振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