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A.社会保险 | B.社会救助 | C.社会福利 | D.社会优抚 |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原告小蕊与第三人小钺系夫妻关系。被告小欣系某传媒公司常驻D平台的网络主播。2022年6月,小城在D平台注册会员,并通过社交账号等途径进行转账充值用于打赏主播。其间,小铖与小欣相识,并逐步从线上互动转移至线下,产生不正当关系。小蕊发现时,小铖已通过D平台向小欣打赏了67万元,线下向小欣转账赠与2.4万元,通过快递给小欣邮寄礼物3800余元。小蕊认为小铖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遂诉至法院,要求小欣返还上述费用。经查明,上述陈述属实。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该如何判决本案并说明理由。单某育有一子一女,长子已生病去世,女儿嫁到外地,与单某基本不联系。单某生前与儿媳及孙子、孙女共同生活。单某在经公证的自书遗嘱上表示:“自住的501号房产由儿媳和孙子、孙女继承,5万元现金由女儿继承。这是我的真实意愿表达。”单某还拥有价值3400万元的股票没有写入遗嘱。也没有交代怎么处理。儿媳以单某的女儿已经出嫁并且多年来一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为由,认为单某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单某的女儿以儿媳是外人为由,认为儿媳没有继承权,房产及现金应由自己和单某的孙子、孙女继承。
(1)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简要分析材料中体现了哪些继承方式。2017年6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四川A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核发“小龙坎”商标注册证(“小龙坎”已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同年9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四川成都B商务信息咨询公司(简称B公司)核发“巴人小龙坎”商标注册证。
C小龙坎火锅店(简称C火锅店)于2023年底成立,经B公司授权,允许本店使用“巴人小龙坎”标识。但在经营过程中,C火锅店在店招、餐具、菜单、室内装潢等物品上突出使用的却是A公司的“小龙坎”注册商标。同时,C火锅店将A公司“小龙坎火锅”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以及曾获荣誉等商业宣传直接用于自己的火锅产品宣传。A公司就此诉至法院,要求C火锅店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本案中C火锅店的做法。案件详情:2023年6月,G就其“某礼仪花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2023年。该专利仍受法律保护)与F的专利侵权纠纷将F诉至某知识产权法庭。经审理查明,F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其经营场所销售被控侵权的产品(与某礼仪花盘相似度达90%)。经审理比对,被控侵权产品所具有的技术特征与本案专利技术所包含的技术特征完全一致。法庭作出F侵权的裁决。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庭判决的理由。A.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始终以公证遗嘱为准 |
B.应以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由胡大爷女儿继承房产 |
C.再婚妻子虽未尽照顾责任,但也应分得部分房产 |
D.胡大爷的口头遗嘱无效,房产应由其儿子继承 |